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門診時間

 門診 看診時間 最晚報到
上午診 09:00~12:00 11:30
下午診 14:00~17:00 16:30
夜間診 18:00~20:30 20:00

 

服務項目 週一 ~ 週五 週六
復健 08:30~21:00
(最晚報到
20:00)
08:30~16:00
(最晚報到15:00)
抽血 07:30~21:00 07:30~12:00
慢箋領藥 (現場批掛) 08:00~21:00 08:00~12:00
慢箋領藥 (藥來速) 09:00~21:00 (週一至週日 全年無休)

 


門診電話掛號專線:(02)2307-6978,週一至週五 09:00 ~ 21:00  / 週六 09:00 ~ 12:00
總機代表線:(02)2307-6968
急診24小時服務
 健康體位諮詢專線:(02)23332-9888#2020,洽營養師,週一至週五 09:00 ~ 17:00

網路掛號及報到說明:
(1) 提供四週內之預約,00:00準時開放。
(2) 現場掛號及電話掛號:開放當日至次月底之預約。
(3) 診間報到機插卡報到:掛號完成,到院看診時,請患者先於診間報到機,持健保卡插卡報到。過號及檢後再診,請插健保卡報。
(4) 初診掛號:網路掛號的電腦給號非看診號,看診當日:請攜帶身份證、健保卡及相關身分文件,至1樓取號機取號,依號至櫃檯填寫初診資料,再至診間插卡報到。
(5) 取消門診:預約無法到診,請於一日前取消掛號。預約未到累計三次者,將取消網路掛號資格。
(6) 滿號門診:不提供網路掛號;當日「現場掛號」名額,視醫師是否同意加號而定。
(7) 自約診:不提供網路及電話掛號。牙科不提供網路掛號,請透過電話或現場掛號。

18歲以下病患,請改掛小兒科
► 85歲以上敬老號,請主動告知診間護理師,以安插優先看診服務。


掛號費 收費標準

自費
初診200元
複診200元
掛二科(含以上),第二科100元
健保
初診200元
複診200元
掛二科(含以上),第二科100元
急診
350元

門急診 部份負擔費用

部份負擔
地區醫院門診,應自行負擔80元
地區醫院急診,應自行負擔150元
繳驗文件
健保IC卡、或孕婦健康手冊

 


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之門診費用,除全民健康保險法及相關法規定免自行負擔費用之情形外,依規定收取部份負擔費用。

免部分負擔者:
(1) 持重大傷病證明卡之相關疾病
(2) 分娩
(3) 低收入戶
(4) 榮民
(5) 結核病(列管者)
(6) 持榮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就診單
(7) 全國三歲以下兒童免部分負擔
(8) 成人健檢、產檢、子宮頸抹片、兒童預防保健
(9) 百歲人瑞


門診藥品 自行負擔費用

藥品費用 應自行負擔費用
100元以下 0元
101 ~ 200元 20元
201 ~ 300元 40元
301 ~ 400元 60元
401 ~ 500元 80元
501 ~ 600元 100元
601 ~ 700元 120元
701 ~ 800元 140元
801 ~ 900元 160元
901 ~ 1000元 180元
1001元以上 200元

 


依衛部保字第1121260222號辦理,自112年7月1日起,全民健保「門診藥品」自行負擔費用。
(1) 慢性連續處方箋(開藥28天以上):第一次調劑藥品費與一般藥品費用,併計入「應自行負擔門診藥品費用」;第二及第三次,則免計收。
(2) 免藥品自行負擔費用對象: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(以健保卡註記為主)、身心障礙者(須出示身障卡)或其他法定公告適用對象。


病人權利

(1) 無論年齡、性別、種族、國籍、宗教、性別取向及肢體障礙之有無,您有在安全的環境中受到周到、尊重及關愛的醫療照護之權利。

(2) 參與您的治療之醫師、護理人員及其他醫療團隊人員之姓名,您有知道之權利。
(3) 您有權利知道您的診斷、病情、病況發展、治療計劃、每個治療之優缺點及可能之結果;任何非緊急之侵入性檢查、治療、手術及麻醉均應徵求您的同意。
(4) 在非醫療所必需之情形下,您應有免於遭受任何形式之約束及隔離的權利;當醫療人員需要對您進行約束隔離時,應對您或您的家屬說明原因。
(5) 您有主動參與有關您的醫療照護決定之權利。在法律允許範圍內,您可以拒絕治療;且您有權利知道拒絕治療可能導致之醫療後果。當您違背醫師建議而選擇離開醫院時,醫院及醫師將無法對任何可能發生之後果負責。
(6) 在法律的規範下,您可預立醫療委任代理人,在必要時為您做醫療決定。並且依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,您有不接受心肺復甦術(或不予急救)之權利。
(7) 爲使有限的生命化為無限的大愛,本院配合國家政策提供「器官捐贈同意書」作為決定器官捐贈之依循,並可讓家屬充分瞭解病人之意願。
(8) 您有同意或拒絕參與醫療研究之權利;您可以隨時退出臨床醫療研究且不致影響您原有之醫療計畫。
(9) 您有知道處方藥物名稱、藥物正常作用及可能產生的副作用之權利。
(10) 您有徵詢其他醫師意見之權利。
(11) 您有申請自己各項檢查報告影本、診斷證明、病歷摘要等資料之權利。
(12) 您的個人隱私權應受到尊重與保護,院方有義務為您的病情資料保密。
(13) 您有了解西園醫院收費標準之權利。
(14) 您有向西園醫院提出申訴,並得到迅速及公允的處理之權利 ( 各樓層設有意見箱,申訴專線:(02)23076968轉2147)。

病人責任

(1) 主動向醫事人員提供詳細、正確的健康狀況、過去病史、過敏原及其他有關詳情。
(2) 在接受或拒絕治療前,能充分了解您的決定所可能造成之危險或損害。
(3) 尊重專業,勿要求醫事人員提供不實的資料或診斷證明。
(4) 配合醫師所建議之治療程序及相關醫囑。
(5) 對治療結果不要存有不切實際的期待。
(6) 支付屬於自行負擔的醫療費用。
(7) 負有保管個人財物之責任。
(8) 增進自身健康並珍惜醫療資源。

  • 病症參考

    該看哪一科?
  • 住院須知

    如何辦理住院/出院?
  • 證明文件申請

    需要準備的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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