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緣由
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參酌世界衛生組織及聯合國兒童基會「成功哺餵母乳的十大步驟」,進行國內母嬰親善醫院的推動,本院配合國家政策下努力營造溫馨舒適的醫療環境,讓母嬰在本院獲得完善的照護。
貳、目的
母乳是最自然環保又經濟實惠的餵食方式,對婦女及嬰幼兒具有深遠的影響,讓母乳哺育成為常規的醫療照顧環境,給予每個嬰兒最好的營養,共創和諧的親子關係。
參、本院成功哺餵母乳十大措施
1. 明確支持哺餵母乳政策的傳達與溝通
2. 實施相關醫護人員哺餵母乳教育訓練
3. 告知孕婦哺餵母乳的好處及如何哺餵母乳
4. 幫助母親在產後儘早開始哺餵母乳
5. 教導母親哺育母乳技巧及必須和嬰兒分開時如何持續泌乳
6. 除了醫療上的需要,不建議給新生兒母乳以外之食物或飲料
7. 實施24小時親子同室,建立親子互動和諧關係
8. 鼓勵依嬰兒的需求哺餵母乳,不限制次數
9. 哺餵母乳的嬰兒,不給予人工奶嘴或安撫奶嘴
10. 鼓勵母乳支持團體的成立,出院後適時轉介給在的支持團體
肆、工作內容
為加強母嬰照護及配合衛生福利部推廣母嬰親善政策,本院成立母乳哺育諮詢專線、實施親子同室、實施產後半小時哺餵母乳、鼓勵純餵母乳、設置哺集乳室、孕婦護理指導活動等母嬰親善活動。
一、成立母乳哺育諮詢專線
1. 本院24小時母乳哺餵諮詢專線電話:02-23076968轉1609,鼓勵媽媽
返家後多加利用,分擔解憂母乳哺餵相關問題。
2.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連絡電話(02)2303-3092轉9
3.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孕產婦關懷諮詢專線:0800-870-870
(國語諧音:抱緊您 抱緊您)
諮詢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上午08:00 – 下午18:00
(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)
二、實施親子同室
1. 目的:增進產婦照護嬰兒之能力、促進親子關係及提昇母乳哺餵比率。
2. 實施對象:母親無產後合併症,嬰兒可至母親床旁餵食,嬰兒無先天性畸形者。
3. 實施原則與注意事項:
(1) 接受親子同室照護者須填寫同意書。
(2) 依母親的意願,來安排親子同室照護之時間。.
(3) 接受親子同室照護者,嬰兒室護理人員及小兒科醫師會依嬰兒需要至病房探視嬰兒。
(4) 接受親子同室照護者,請告知親友,若患有傳染性疾病者(如腹瀉、感冒或肺結核等)勿至醫院探視,以免傳染給嬰兒。
(5) 接觸嬰兒前需先洗手。
(6) 嬰兒宜睡在自己的小床,使用自己的被子。
三、產後半小時哺餵母乳
1. 目的:及早母乳哺餵,有利成功哺餵及促進親子感情。
2. 實施方法:協助產婦於產後半小時內於產檯上與新生兒肌膚接觸並哺餵母乳。
3. 實施對象:清醒且有意願在產房執行哺餵母乳,若於產後狀況良好無合併症、體力許可的情況下,有一位家屬(以新生兒父親為優先)在旁照顧者。
四、鼓勵純餵母乳
1. 不提供嬰兒母奶之外的食物(包括配方奶),除非產婦有要求或有醫療上正當理由。
2. 不給予餵母奶之嬰兒人工奶嘴或安撫奶嘴,指導產婦以杯或滴管餵食嬰兒,避免乳頭混淆。
3. 全院禁止母乳代用品,不接受贊助、試用或免費等促銷活動,以及不提供安撫奶嘴,確實做到純母乳哺餵。
4.嚴禁相關廠商、人員進入醫院進行贊助、試用或免費促銷等活動。
五、設置哺集乳室
於婦產科病房區,提供隱私、溫馨、舒適的環境,輕鬆享受哺乳與親子互動樂趣,提供一般民眾及本院員工使用。
六、孕婦護理指導活動
在門診婦產科診區,由本院婦產科護理人員於候診時提供孕產婦全程照護護理指導,包括母乳哺育衛生指導(母乳好處、母乳哺餵姿勢、如何擠奶、維持泌乳、含乳技巧)。
生產後由婦產科病房護理人員提供產後護理指導,觀察產後媽媽母乳哺餵技巧,發現問題提供協助,並提供母乳哺餵支持系統協助轉介。